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,经常会遇到客户赊欠货的现象。最后,有些货款长时间收不回来。
首先确认是否能做为坏账损失。
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,应作为坏账处理:
(一)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、撤销,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;
(二)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、失踪,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;
(三)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,损失巨大,以其财产(包括保险赔款等)确实无法清偿的应 收账款;
(四)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,经法院裁决,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;
(五)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;
(六)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;
这种情况在T+中如何处理呢?
1、新增一个坏账的结算方式
2、科目设置坏账生成凭证的对应科目
3、做收款单核销收不回来的销售发票,结算方式选择坏账。